香丽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开展安全生产学习
发布时间:
2015-12-22
由我院在迪庆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香丽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于本月18日下午接到院下发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了中心试验室在场的全体人员进行了相关的学习。
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分析阐述,深刻领会了文件精神。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加了大家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巩固并提升了安全生产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
文/建材所 刘开俄
摄影/建材所 夏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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