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我院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
2016-07-25
为了推进我院福利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作用,我院人力资源部根据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及基数的规定和集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院生产、经营、效益水平情况,适时制定住房公积金缴费调整方案。2016年,我院住房公积金上调力度与往年相比大幅提升,人均缴费基数达5009元/月,年度单位管理成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约30万元/年,进一步提高了员工住房福利,增强了广大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文/人力资源部 张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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